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厅(思政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21、2022、2023 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的其他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并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中“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验收指标要求。
二、结题验收答辩时间
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于 12 月 6 日—11 日集中开展,采取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包括项目专家组审阅材料、负责人现场汇报(使用 PPT)、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现场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鼓励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免答辩。
三、相关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成果验收报告》和《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成果需提供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著作成果需提供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
申请免答辩的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省级复核后即可结题, 如省级复核存在异议,则需根据复核意见参加答辩或不通过验收,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可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四、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1、项目负责人于12月2日前,将结项材料(包含成果验收报告书;项目合同书扫描件;佐证材料;答辩PPT)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姓名-思政专项命名)发送至邮箱wkyx072@126.com,并上交纸质版材料(成果验收报告书和验收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未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组填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未结题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并将电子版于12月2日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wkyx072@126.com。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成果验收报告
3.2024 年申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未结题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