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年度科研工作部署,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1、2022、2023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通过的其他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科学项目、就业专项。
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5)要求。自2024年6月起,已立项省教育厅项目原则上均按照此验收参考指标执行。2024年6月-2025年6 月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集中申请使用原验收参考指标。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3 年修订)》有关规定,决定开展 2022(含)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清理工作。未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组须按照要求提出延期或撤销项目申请(具体办理方式另行通知),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2025 年末,如无特殊情况,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二、结题验收答辩时间
2024年12月(具体日期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2024年起,结项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https://jlky.yuntu.cn/,按照要求上传《成果验收报告》(含盖章后的《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项目合同书》、《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
2、项目经费的使用合理,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经费决算表经费执行率需达到80%;
3、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包含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论文著作类成果应注明“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原则上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4、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等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中文期刊需提供中国知网检索证明;著作类成果必须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研究报告需出具查重证明;专利类须取得公开授权,若专利发明人为学校,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发明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四、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1、请符合验收条件的相关项目负责人于12月2日前将纸质版《成果验收报告书》(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及佐证材料原件(如论文、著作等)报送至社会科学处进行审核、盖章;并将审核盖章后的验收材料上传至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同时将《2024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社会科学处邮箱。
2、未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组于12月2日前填写《未结题教育厅科研项目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成果验收报告书(社科类)
附件3:2024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
附件4:未结题教育厅科研项目情况汇总表
附件5: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附件6:成果分类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