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7月5日
二、相关要求
1.本次申报除专项任务项目外,不设课题指南,设重点研究方向。
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1)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
(2)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
(4)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国际传播研究。
(5)新兴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6)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
2.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3.申报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共党史党建学;3.纪检监察学;4.公安学;5.哲学;6.理论经济学;7.应用经济学;8.法学;9.政治学;10.社会学;11.民族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
4.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材料报送
本次采用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附件2),按要求填写,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5日开放,《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在截止日期前,以学院为单位《申请评审书》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