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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5日 09:00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附件1),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6月20日

二、相关要求

1. 申报学生发展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附件2)要求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2. 学生发展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资助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3.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 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5.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学生发展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学生发展专项。

6. 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提交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重大、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三、材料报送

本次学生发展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20日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附件3),并填写项目申报《活页》(附件4)及申报汇总表(附件5),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在截止日期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社会科学处,待社科处签字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取回,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上传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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