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学校提前启动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相关学院(部门)应高度重视,贯彻“有组织的科研”理念,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发动、组织教师选题和论证指导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院的基地、平台、学科、院级学术委员会的职能,确保申报的组织工作及时、有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因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尚未发布,各学院组织教师申报项目时,应根据学院的学科优势与特色、基地(智库)与平台自行设计选题。
2.自选选题应体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
3.2025年度《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视情况可将自选选题变更。
二、申报人员要求
(一)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的年龄与职称等需要符合项目主管部门公告要求。
(二)申报重点人员:
1.曾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的项目主持人:
2.学院学术团队(项目组)的带头人和团队成员(组员);
3.前期有一定成果积累的老师;
4.35岁以下青年博士。
(三)申报限制人员:
1.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
2.在研的教育部一般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项目(按惯例如在申报当年3月份前取得结项证书也可申报),但可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其他学科的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得申报以上各类项目。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应严格按照学校申报组织工作方案(附件1)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各有关学院(部门)可根据本学院(部门)实际情况对申报组织流程作适当调整,鼓励采取更多灵活有效的举措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时间安排只可提前,不可推后。
2.各学院(部门)结合学科、学校发展,深挖申报潜力,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精准指导,全力保证申报数量。项目申报负责人要提前谋划,凝练选题,组建团队,充分论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每个学院(部门)推荐2项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项目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3.非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思想政治辅导员系列、党务系列人员等,需填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选题及相关前期成果情况汇总表(第一轮)》,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由社科处与相关部门商定,安排论证过程。
4.社科处对学院上报的国社科基金申报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定期核查,对于按期进行论证的学院给予扶持。
5.对于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社科处在省级项目申报时予以扶持。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会科学处。
附件:
1.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方案(学校)
2.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方案(学院)
3.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论证简表
4.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选题及相关前期成果情况汇总表(第一轮)
5.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选题及相关前期成果情况汇总表(第二轮)
6. 申请书参照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