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附件1),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2022年3月15日
二、相关要求
1.2022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分为7类,分别是:重点项目(智库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马工程专项、思政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请申报人仔细阅读项目类别、选题要求及申报条件。
2.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具体要求详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3.申报人只能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中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4.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含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结项的),不得申报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限。
5.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社科院组织的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协组织的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科技发展计划等。
6.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拟申报或已经申报2022年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含经审核已公布被淘汰的),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7.申报人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7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8.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9.对同一选题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报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三、申报材料
《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附件3)一式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采用“1夹8”方式叠放,即把2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单份叠放在一起,然后统一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申报书》和《活页》不得使用旧版,否则按作废材料处理。电子文档以“单位-省社科基金”命名,内含《xx学院(部门)2021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以申报者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姓名-申报书、姓名-活页),确认纸质文档与电子数据一致后,发送至wkyx072@126.com。
申报人需要在截止日期前登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www.jlpopss.gov.cn)“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系统”利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账号并收取验证码,与社科处联系通过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申报数据,并上传《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word形式),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所填内容必须一致。
注: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此次申报工作并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联系方式
社会科学处 刘亚男 64608898 18604496191
附件:
1.关于发布《吉林省社科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
3.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4.xx学院(部门) 2022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5.省社科管理系统个人申报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