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通知(附件1),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2日
二、相关要求
1.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严格按课题指南所列选题(附件2)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
2.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2021年2月8日后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或直接登录https://218.241.235.188/进入申报系统。在申报系统中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 臧丽 64608898 18604499056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3.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