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告(法学院)—— 野生动物资源的刑法保护体系完善研究
报告题目:野生动物资源的刑法保护体系完善研究
报告人:姜涛
报告时间:2024年12月15日9:00-11:00
报告地点:南校区综合办公楼308
主办单位:法学院
报告人简介:姜涛,法学博士,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二级教授,校“经天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法学》副主编。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学者,获得第九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等学术职务。主持国家社科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1项,青年项目2项。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人民日报》《中外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200余篇。
报告内容:野生动物资源的刑法保护是重要和必要的,与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理念发展同步,我国刑法有关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体系已逐渐走向精细化,“野生动物资源”法益的内涵亦随之更新。我国现行刑法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存在保护类型粗放、入罪标准重心偏离、刑罚裁量较为轻缓等困境,难以满足野生动物资源法益完整保护的需要。不同类型的野生动物资源因核心法益内容,以及具体法益内容占比的不同,其刑法保护诉求也不尽相同。为此,刑法应在复合法益结构的基础上对野生动物资源进行类型化、个别化保护,并以此为基础实现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体系的完善:着重实现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资源之刑法保护体系的区分性构建;通过优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价值核算适用标准,完善此类犯罪的入罪标准;在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量刑时,要从严把握缓刑适用标准,并准确划定生态恢复措施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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